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日前下发补充通知,进一步规范2011年至2012年党政机关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所在城市的定点饭店标准间和单间的协议价格将控制在300元以下。
根据财政部通知,出差定点饭店以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下的饭店为主,四星级、五星级饭店能够接受本次定点饭店政府采购的价格要求,并提供不低于饭店总客房数70%的客房,可以参加出差定点饭店政府采购。
此外,在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不采购会议定点饭店。如该地区已经实行了会议费管理制度改革,采购的会议定点饭店,仅供本地区使用,不接待其他地区或中央部门的会议,不登录查询网。
出差定点饭店的政府采购价格可以在目前三星级定点饭店采购价格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原则上省级政府所在城市的定点饭店客房套间采购价格应控制在600元以下,标准间和单间的采购价格应控制在300元以下,其他地级市的定点饭店采购价格应当低于上述标准。
通知指出,在饭店客房价格季节性变化特别明显的旅游城市,对出差定点饭店可以分别确定淡旺季两个采购价格,旺季的采购价格可以在淡季采购价格基础上提高50%;也可以分别确定淡旺季两批定点饭店,淡季时可以增加一些四星级、五星级定点饭店。对于国庆节、春节长假或各类博览会、交易会、运动会以及地区性节庆等大型活动造成的饭店客房临时性价格上涨,不另外确定采购价格。